【函轉】臺中市政府「116年全國模範勞工選拔及表揚要點」業經勞動部115年10月7日勞動關1字第1150143757號令發布,於115年11月23日前(郵戳為憑)函送相關表件送本府勞工局辦理評選及薦送作業,請查照。

2026 年 11 月 2 日 人事室

說     明:

一、依據勞動部115年10月8日勞動關1字第1150144174號函辦理。

二、請貴單位依旨揭要點推薦符合資格人員(各單位各組別限推薦1名)參選,並將選拔表(要點附表1至4)、相關佐證資料、無不良紀錄證明正本(請逕向警察局申請)、參選人切結書正本及參選全國模範勞工選拔檢點表等以A4紙張格式列印一式10份(6份送勞動部、4份留存本府勞工局)報送本府勞工局辦理評選。

三、請貴單位依「參選116年全國模範勞工選拔檢點表」確認所附參選資料及證明文件是否完備,務請依旨揭期限將上述表件送本府勞工局辦理評選及薦送作業,所送文件規格不符或逾期送件者,不予受理。

四、 選拔及表揚要點暨附件相關表格電子檔請逕至勞動部網站(網址http://www.mol.gov.tw)政府資訊公開-捐補助專區-勞動部捐補助規定-勞動關係下載使用。

附加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