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 明:
一、依據「高級中等教育法」第54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申訴及再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第2條、第28條與第60條規定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申訴及再申訴評議委員會校外專家學者人才庫設置要點」(以下簡稱人才庫設置要點)辦理。
二、旨揭人才庫係為提供各級學校遴聘申訴評議委員會(以下簡稱申評會)及主管機關遴聘再申訴評議委員會(以下簡稱再申評會)委員之用。為因應實務需求並強化委員專業性,爰辦理年度資料校對與人才推薦工作。
三、請貴機關(單位)協助就下列事項進行彙整:
(一)資料更新與修正:請針對現有列冊人員,核對其現職、聯繫電話及通訊地址等資訊,如有變動請於彙整表中逕予修正,以確保聯絡資訊之正確性。
(二)新進人才推薦:歡迎推薦具法律、教育、兒童及少年權利、心理或輔導背景之專家學者。如具備「學生權利專長」、「特教專長」或已具教育部相關調查(校事會議、霸凌事件)人才庫資格者,請優先推薦。
(三)退出人才庫處理:依人才庫設置要點第7點第2項規定,專家學者得申請自人才庫移除。倘貴單位所屬人員因個人意願或職務異動不擬續任者,請協助填具「無意願繼續參加人才庫申請書」,並彙整掃描檔回傳。
四、為利作業時效,請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教育局(處)統一彙整所主管學校之名單。相關表件(推薦表、同意書、申請書等)核章後,請掛號逕寄「國立二林高級工商職業學校秘書室(陳宜庭小姐)」憑辦;另請將推薦表及彙整表電子檔(Excel格式)傳送至電子信箱:florachen@mail.edu.tw。
五、檢附「人才庫調整修正彙整表」、「人才庫推薦表及同意書」及「無意願繼續參加申請書及彙整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