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書函
主旨:有關司法院函轉自115年8月1日起全面實施強制執行債權人均得以「司法院電子訴訟文書(含線上起訴)服務平台」聲請發給電子債權憑證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司法院秘書長115年8月13日秘台廳民二字第1150101266號函(如附件)辦理。
二、為持續推動司法程序數位化,司法院自115年8月1日起全面實施發給電子債權憑證作業,債權人均得透過司法院電子訴訟文書(含線上起訴)服務平台完成身分驗證、線上傳送聲請資料及繳納相關費用,經審核符合聲請要件者,法院得透過該服務平台發給電子債權憑證,債權人即可於該服務平台線上查閱、列印電子債權憑證繕本或下載繕本檔案,無須等待法院寄送紙本債權憑證。債權人如需持以向行政機關查調債務人財產、所得等資料,可由受理機關掃描電子債權憑證繕本之條碼,連結至保存電子債權憑證之資訊系統進行查驗,提升資料查調之便利性及安全性。
三、有關申請前揭服務平台(網址:https://efiling.judicial.gov.tw)帳號及相關操作方式,請至該服務平台之最新消息查閱「民事強制執行線上聲請系統」操作手冊及教學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