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 事 公 告
受文者:全校教職員工
主 旨:職員異動公告。
說 明:
一、職員調動如下:
| 序 | 姓名 | 職稱 | 新單位 | 原單位 | 調動生效日 |
| 1 | 余婉菁 | 組員 | 文化設計與行銷系 | 美髮造型設計系 | 115.06.01 |
二、職務異動同仁請公告日起辦理職務移交事宜。
三、落實校園無紙化,「職務移交清冊」採電子表單作業。
四、請於115年6月10日前,由移交人將含有核章之「職務移交清冊」電子檔上傳至電子表單簽核系統,並同步提供電子檔給接交人及監交人留存。並,請於調動生效日原單位與現任單位同步更新網頁人員職務與業務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