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轉知衛生福利部辦理115年度「全國社會工作人員及社安網所聘專業人員團體意外保險」,請查照。

2026 年 2 月 6 日 人事室

主 旨: 轉知衛生福利部辦理115年度「全國社會工作人員及社安網所聘專業人員團體意外保險」,請查照。

說 明:
一、 依據衛生福利部(以下稱衛福部)115年1月30日衛部救字第1151360426號函辦理。
二、 115年度委託辦理單位仍為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新光產險),保險期間自即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申請人於每月最後一個工作日前提出申請,經核保通過後,自次月1日生效。
三、 任(僱)用社工人員之單位,即日起可為其符合承保資格人 員投保,保障範圍限執行職務期間。有關加退保流程、保險 費等資訊,請見新光產險網站(網址:https://www.skinsurance.com.tw,路徑:首頁-產品櫥窗-團傷專區-全國社會工作人員團體意外保險)。
四、 投保單位若為「私立機構」(含醫院、學校)或立案「民間 團體」,且符合領有「社會工作師執業執照」或職稱含「社 工」之人員得申請衛福部補助保險費,相關申請流程參見衛 福部網站(路徑:衛福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官網-社會工作-措施與計畫-社會工作人員團體意外保險專區)。
五、 另依據本市社會工作人員人身安全保障自治條例第六條規定 略以,本市各公私立社會福利機關(構)、團體或學校,應提供社會工作人員執行業務所需之安全工作環境及設施設備 。請貴單位依服務項目及性質,強化執業安全環境並提供支 持性措施。
六、 本案相關申請資訊同步公告於本局網站(網址:https://www.society.taichung.gov.tw/,路徑:本局官網-社會福利總覽-社工服務-社工人員執業安全),請自行參考運用。

人事室敬啟

115/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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