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教育部為因應專業及技術教師任教科目及甄審資格調整,請貴校轉知有意願至高級中等學校任教之教職員相關訊息,詳如說明,請查照。

2025 年 12 月 26 日 人事室

主旨:為因應專業及技術教師任教科目及甄審資格調整,請貴校轉知有意願至高級中等學校任教之教職員相關訊息,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高級中等學校專業及技術教師遴聘辦法、高級中等學校專業及技術教師資格審核及發給教師證書作業要點、高級中等學校專業及技術教師任教專業科目、技術科目及特殊科目對照表及高級中等學校專業及技術教師甄審資格對照表等相關規定辦理。

二、前開相關法規已於114年11月修正發布(請至本部主管法規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index.aspx查詢),擴大專業及技術教師任教科目範圍至自然、科技等STEM領域,貴校教職員如有意願至高級中等學校任教,且為大學以上相關科系畢業,具6年以上專業工作經驗(工作經驗認定請參閱高級中等學校專業及技術教師甄審資格對照表)得依各高級中等學校甄選公告參與專業及技術教師甄選。

三、相關職缺訊息除於各高級中等學校網站公告之外,亦得至教育部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選聘網(https://personnel.k12ea.gov.tw/tsn/index)及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人力躍升培訓與媒合平臺(https://phdmatch.org.tw/)瀏覽參閱。

四、另提供專業及技術教師申請懶人包、QA問答及本部於10月份調查有意願聘任專技教師之學校清冊等相關資料如附件供參,請貴校轉知教職員相關資訊,並鼓勵系所整併、停招或裁撤之教職員轉職參考。

五、貴校及教職員如對於本案有相關問題,得洽詢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機電工程學系「專業及技術教師工作小組」:(一)李小姐:電話:(02)7749-5477;電子郵件:yuyu166@ntnu.edu.tw。(二)鄧小姐:電話:(02)7749-7799;電子郵件:yiping0526804@ntn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