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公告
受文者:全校教職員工
主 旨:公告新制定「弘光科技大學各教育場域不適任人員通報及查詢系統查詢作業申請表」,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據「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各級學校、機構於聘任教育人員前,應確實查詢其是否具任用條例所定不得聘任之情事。
二、各單位/系(所)符合下列條件,需向人事室提出「弘光科技大學各教育場域不適任人員通報及查詢系統查詢作業申請」,以利完備聘任及確認參與人員有無不適任之情況。
(一)新聘專兼任教師前(新聘專任教師由人事室處理)
(二)組隊報名參賽前(學生運動參賽之隊職員)
三、各單位/系(所)於系教評會會議日期或參賽日前10個工作日提出查詢作業申請。
四、表單入徑:學校首頁/行政單位/其他單位/人事室/法規與表單/FM-11000-139 弘光科技大學各教育場域不適任人員通報及查詢系統查詢作業申請表。
五、如有任何問題或疑慮,請洽詢人事室亞儒#2223。
人事室 敬啟
114/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