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 明:
一、 依據「臺中市無障礙環境促進小組設置要點」規定辦理。
二、查前揭要點第2點規定,本小組任務如下:
(一)針對本府各機關無障礙環境推動執行情形進行瞭解、檢視及建議, 透過整合方式實踐無障礙生活環境之理念。
(二)針對本市各公共建築物、公共設施及活動場所無障礙環境進行瞭解、 檢視、建議及規劃。
(三)其他有關本市無障礙環境推動事項」。
三、 又同要點第3點規定,本小組置主任委員一人;由副市長兼任;一人為副主任委員,由本府都市發展局(以下簡稱都發局)局長兼任。其餘委員十七人,由下列人員組成 :
(一)身心障礙團體代表八人。
(二)無障礙背景專家學者代表一人。
(三)建築師公會代表二人。
(四)本府社會局、教育局、建設局、交通局、文化局及觀光旅遊局等主任秘書級以上人員六人。
四、按「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任務編組作業原則」第6點第3項規定:「成員單一性別比例應不低於成員人數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