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 明:
一、 依據勞動部114年10月1日勞動關1字第1140144661號函辦理。
二、 請貴單位確實依旨揭要點推薦符合資格人員(各單位各組別限推薦1名)參選,並將選拔表(要點附表1至4)、佐證資料一式10份(6份送勞動部、4份留存本府勞工局)、無不良紀錄證明正本(請逕向警察局申請)、參選人切結書正本及參選全國模範勞工選拔檢點表各1份,以A4紙張格式列印報送本府勞工局。
三、請貴單位依「參選115年全國模範勞工選拔檢點表」確認所附參選資料及證明文件是否完備,務請依旨揭期限將上述表件送本府勞工局辦理評選及薦送作業,所送文件規格不符或逾期送件者,不予受理。
四、選拔及表揚要點暨附件相關表格電子檔請逕至勞動部網站(網址http://www.mol.gov.tw)政府資訊公開-捐補助專區-勞動部捐補助規定-勞動關係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