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13學年度教師評鑑「教師簽請免評鑑」說明

2025 年 5 月 21 日 人事室

受文者:全校講師級以上專任教師(含專案教師)

主旨:有關113學年度教師評鑑「教師簽請免評鑑」說明。

說明:

  • 依據「弘光科技大學專任教師評鑑辦法」(如附件),教師符合第三條各款條件之一,得免評鑑,評鑑成績視為通過。
  • 承上,其中第十一款有具體理由,需申請當學年度不需受評鑑之教師,請於114616日(一)前以簽呈提出,經校長核准後,將簽呈影本送人事室辦理之。
  • 另提醒,依據本辦法第三條第2項之規定:符合前項免評鑑教師,仍應至校務系統填報教學、研究、輔導服務及技專校院校務資料庫相關各項資料,未填報者,取消其免評鑑資格。
  • 本案承辦人:人事室陳秀娟(分機2225;sjchern@sunrise.hk.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