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4年度本市優良教育人員選拔事宜,延長填報時間至114年5月16日(星期五),請查照。

2025 年 5 月 12 日 人事室

說     明:

一、 依據臺中市優良教育人員選拔要點辦理。

二、本局業以114年4月17日中市教終字第1140034148號函(諒達)請各校於114年5月9日前完成校內初審並填報各校之優良教育人員。

三、惟邇來仍有學校漏報、誤報情事,為確保教師權益,敬請各校協助至「本市資深暨優良教育人員資料庫」https://reurl.cc/1X5o89填報並確認資料無誤,逾期恕不受理補件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