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
Personnel Office
主 旨: 「教育部設置國家講座辦法」第2條、第3條、第8條之1,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2年11月24日以臺教高(五)字第1122203070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說 明: 一、 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二、 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部高等教育司周君儀小姐(電話:02-773657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