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受文者:全校職員工
主旨:為落實校園無紙化,即日起「職務移交清冊」採電子表單作業。
說明:
一、本校過往移交清冊為紙本一式四份,分別由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及人事室各執一份。
二、為落實校園無紙化,即日起「職務移交清冊」採電子表單作業。
三、移交人、接交人及監交人確認「職務移交清冊」內容無誤後,須在封面核章,由移交人將含有核章之「職務移交清冊」電子檔上傳至電子表單簽核系統(檔案上限5MB),並同步提供電子檔給接交人及監交人留存。
四、申請路徑及流程:本校網頁→教師職員→校務資訊(新) →公用系統→X02電子表單簽核系統→表單申請→表單申請作業;由人事室確認是否完成職務移交清冊上傳。
五、離職人員務必於離校前完成職務移交清冊程序。
六、兼任行政職務主管請於職務移交後十日內完成職務移交清冊程序。
七、如有相關疑問,請與人事室吳靜玟聯絡,分機2226。
人事室 敬啟
11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