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
Personnel Office
受文者:全校各校級大型計畫辦公室及助理
主 旨:辦理110學年度教師考核-服務評量校級服務,各計畫辦公室推薦作業說明,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據本校「教師考核評鑑評審內容及項目」第二條第四項服務評量/校級服務(25%)如下:
項目
評審標準
計分方式
校級服務25%
請各計畫辦公室推薦「執行USR計畫或其他大型重要計畫」之教師與建議列計分數。
二、唯全校教師各項資料輸入,請依秘書處公告時程辦理。
三、檢附「110學年度教師考核與評鑑-校級服務推薦作業」表,煩請各大型計畫辦公室或單位助理協助核章完成後於111年7月21日(星期四)下班前,將紙本密封後,擲交至人事室及電子檔email寄至melody@hk.edu.tw。如有任何疑義,請電洽或email人事室承妤(分機2222)。
人事室 敬上 11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