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110學年度教師考核-服務評量校級服務,各計畫辦公室推薦作業說明,請查照。

2022 年 7 月 6 日 人事室

受文者:全校各校級大型計畫辦公室及助理

主 旨:辦理110學年度教師考核-服務評量校級服務,各計畫辦公室推薦作業說明,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據本校「教師考核評鑑評審內容及項目」第二條第四項服務評量/校級服務(25%)如下:

項目

評審標準

計分方式

校級服務25%

  1. 策畫、執行或協助校內各單位辦理之國內外活動:策畫、執行或協助校內主、協辦之國內外活動,如國際性、全國性、跨校或全校性等活動的工作小組成員。
  2. 支援境外單位相關業務:
  1. 境外招生業務。
  2. 至境外授課1-5天列計1案,若6天以上者列計2案。
  3. 協助校內參訪活動列計1案。
  4. 協助境外交流相關活動列計1案。
  1. 協助本校或附屬機構相關業務(含撰寫計畫),每一專案列計1案。
  2. 以本校名義接受相關電子媒體或平面媒體之訪問。
  1. 完成每案列計5分。
  2. 唯協助執行USR計畫或其他計畫大型重要計畫,得由計畫辦公室或計畫持人推薦後列計10-20分。
  3. 前2項項目分數至多採計20分。
  1. 擔任其他行政工作:擔任學校行政工作小組職務。
  2. 擔任校級各類委員會委員工作且每學年(任期)出席率達50%。
完成每項列計1分,至多列計5分。

請各計畫辦公室推薦「執行USR計畫或其他大型重要計畫」之教師與建議列計分數。

二、唯全校教師各項資料輸入,請依秘書處公告時程辦理。

三、檢附「110學年度教師考核與評鑑-校級服務推薦作業」表,煩請各大型計畫辦公室或單位助理協助核章完成後於111年721(星期四)下班前,將紙本密封後,擲交至人事室及電子檔email寄至melody@hk.edu.tw。如有任何疑義,請電洽或email人事室承妤(分機2222)。

人事室 敬上
11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