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1學年度職員調動申請事宜(111/7/7下午四點前)

2022 年 7 月 1 日 人事室

公  告

主 旨:公告111學年度職員調動申請事宜。

說  明:

一、依弘光科技大學職員調整服務單位作業要點,辦理職員調整服務單位,有3種方式:

(一)職員主動申請:職員任職該單位年資滿3年者,可申請主動調動,或職員調整至服務單位未滿1學年,且經單位主管了解同意者。 職員主動申請,請填寫「弘光科技大學職員主動申請調動表」。

(二)單位主管提出申請:單位主管因業務發展需求,得申請調動該單位職員,惟需遵循學校統籌調整後之結果。單位主管提出申請,請填寫「弘光科技大學單位主管請調職員申請表」。

(三)學校統籌調整:因校務發展所需,人事室辦理職員調整服務單位。

二、針對職員主動申請單位主管提出申請申請時間為111/07/01至111/07/07下午4點

三、經111年6月28日行政協調會通過111學年職員調動作業調整方式。

四、本學年度辦理調整職員服務單位,規劃辦理程序,如下:

日期 辦理事項
111/07/11 人事室彙整職員調動及單位出缺情形,提供給相關同仁與主管。
111/07/13 調動會議(一):

邀請職員員額出缺的單位主管與會;說明調動辦理程序。

111/07/14~

111/07/18

1.  由出缺單位主管與申請調動同仁進行面談。

2.  出缺單位主管填寫選擇欲調入之同仁名單(3位/1缺額),交回人事室。

111/07/20 調動會議(二):

邀請提出請調與學校統籌調動的同仁與會,繳交欲調入單位志願序,於會後給人事室。

111/07/21~

111/7/26

未能找到合適單位之同仁,人事室進行單位安排。
111/07/26前 公告調動結果
111/08/01~

111/08/10

調動人員進行職務移交

五、如有疑問,請洽人事室嫈聆,分機2221。

人事室 敬啟

111.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