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教育部】衛生福利部函有關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110年9月21日至 110年10月4日繼續維持二級警戒,社區式長照機構(不含團 體家屋)及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服務逐步恢復營運並加強防 疫管制措施,防疫照顧假申請對象與期間一案,請查照轉 知。

2021 年 10 月 12 日 人事室

主旨:衛生福利部函有關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110年9月21日至 110年10月4日繼續維持二級警戒,社區式長照機構(不含團 體家屋)及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服務逐步恢復營運並加強防 疫管制措施,防疫照顧假申請對象與期間一案,請查照轉 知。
說明:依衛生福利部110年9月22日衛授家字第1100760105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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