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受文者:受推薦人員
主 旨:110學年職員升遷口試抽籤及口試分數計算相關事宜。
說 明:
一、口試順序於110年6月21日(星期一)上午10:30於人事室舉辦抽籤,以決定當天口試順序,如無法出席者,請先來電告知,可委由代理人或由人事室代為抽籤。
二、簡報內容須包含本校職員工考核辦法第八條中規定之考核項目,請依您目前適用之考核表格項目(一)A表、(二)B表、(三)C表、內容來製作簡報。
各表中之「年度績效達成之情形」,請就個人績效表現羅列,若要呈現團隊績效,則務必列出個人績效。
本次簡報資料將以書審方式進行。人事室將以「彩色簡報輸出」提交由委員審閱。
三、請於110年6月27日(星期日)晚上12點前提供簡報檔,頁數以20頁為限,受試者口試當天不須再提供其他書面資料。
請將簡報ppt檔及pdf檔email至人事室亞儒ktd0407@hk.edu.tw信箱,主旨務必填寫「姓名-110學年職員升遷口試資料」。
四、110學年度職員升遷口試日期為:
(一)筆試:110年7月1日(星期四)14:00-16:00,地點G501-G503。
(二)口試:110年7月13日(星期二),時間依抽籤結果而定。
五、計分方式,依據本校職員遴用及升遷暨約聘人員轉任辦法第十五條辦理。
(一) | 考核成績(35%) | 基本分為70分,若最近三年考核成績任一年度為優等加10分,至多加30分。 |
(二) | 獎懲紀錄(20%) | 最近三年獎懲列入計分,基本分為60分,嘉獎乙次加5分、小功乙次加15分、記大功乙次加45分。口頭告誡乙次扣1分、申誡乙次扣5分、小過乙次扣15分、記大過乙次扣45分,滿分為100分。 |
(三) | 筆試成績(20%) | 公文測驗、電腦測驗與英文測驗三項平均分數。 |
(四) | 口試成績(25%) | 1.含自我介紹及口試升遷小組委員提問,共計5分鐘。
2.口試配比方式: (1) 組員升專員:人格特質5%、臨場危機處理應變能力10%、溝通協調能力10%。 (2)其餘職級:人格特質5%、專業職能10%、發展潛力10%。 |
六、備註:
參加筆試測驗(創課系統),不可使用手機、電腦網頁上網。
人事室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