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 事 室 通 知
受文者:全校專任(含專案)教師
主 旨:關於本校教師執行業界研習研究相關事宜
說 明:
一、依據教育部「技術及職業教育法」及「技專校院教師進行產業研習或研究實施辦法」及本校「教師至業界研習研究實施辦法」,在本校任教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專任(含專案)講師以上教師及專業技術人員適用之。
二、各階段到職教師執行業界研習研究起算日如下:
(一) | 104年11月20日之前到職的教師,6年的起算時間為:
1.第1循環:104年11月20日至110年11月19日(已結束)。 2.第2循環:110年11月20日至116年11月19日(進行中)。 3.之後同樣6年1循環,以此類推。 |
(二) | 104年11月20日之後到職的教師,依到職日起算6年內完成;
1.例如110.08.01到職,則須於116.07.31完成第1循環。 2.之後同樣6年1循環,以此類推。 |
三、依本校「教師至業界研習研究實施辦法」第七條,研習研究按其性質分為:類型Ⅰ(深耕服務)、類型Ⅱ(產學合作)、類型Ⅲ(深度研習)。
(一)注意事項:
1 | 類型Ⅰ、Ⅱ:必須先提出申請。 |
2 | 類型Ⅱ:最晚須於產學合作計畫簽訂後3個月內提出,若計畫期程未滿3個月,則須於計畫期中前提出申請。 |
3 | 類型Ⅲ:當次研習日數超過30天以上須提出申請。 |
(二)申請流程:
類 別 | 流 程 | 審查重點 |
申請案 | 系、院主管→系、院教評會→教務處/研發處→人事室→推動委員會 | 1.申請教師是否與其專業領域相關。
2.申請教師是否與其任教科目之專業相關。 3.合作機構營運重點業務與內容、教師專長領域之關聯性。 |
認列案 | 系、院主管→教務處/研發處→人事室→推動委員會 | |
異動案 | 1.教師至業界研習研究時,如計畫內容、期程等有異動者,需在3個月內提出申請,通過系、院教評會後,提送本委員會備查。
2.若申請異動案已有經費補助通過,則需通過系、院教評會後,提送本委員審查及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備查。如有特殊情況,須以簽呈提報。 |
四、相關表件業已更新,若於111年2月25日後提出之案件,請務必使用新版表件,若送件資料為舊版,將予以退件。下載路徑:學校首頁/行政單位/人事室/人事業務/教師至業界研習研究。
五、依本校「教師至業界研習研究實施辦法」第九條規定「教師研習或研究期間,應予帶職帶薪公假或公差假登記…」,敬請執行各類申請案的老師,務必至系統完成請假程序。
六、如有任何疑義問題,敬請聯繫人事室江承妤(melody@hk.edu.tw或電洽分機2222)。
人事室 敬啟
111.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