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申請執行業界研習研究申請或認列案者,請於111年5月31日前完成相關申請程序,敬請查照。

2022 年 5 月 6 日 人事室

人事室通知

受文者:全校專任(含專案)教師

主 旨:擬申請執行業界研習研究申請或認列案者,請於111年5月31日前完成相關申請程序,敬請查照。

說 明:

一、 本學期教師至業界研習研究推動申請及認列案收件至111年5月31日止。(請完成各項申請流程,並於111.5.31送達人事室)

二、 相關申請案件請務必使用新版表件,並完成各項申請流程及各單位核章後,再送人事室。(新表單下載路徑:學校首頁/行政單位/人事室/人事業務/教師至業界研習研究)

三、有關各類型申請注意事項如下:

1 類型Ⅰ、Ⅱ:必須先提出申請。
2 類型Ⅱ:最晚須於產學合作計畫簽訂後3個月內提出,若計畫期程未滿3個月,則須於計畫執行區間之1/2日期前提出申請。
3 類型Ⅲ:當次研習日數超過30天以上須提出申請。

 

四、有關各類申請流程如下:

    審查重點
申請案 系、院主管/系、院教評會→教務處/研發處→人事室→推動委員會 1.申請教師是否與其專業領域相關。

2.申請教師是否與其任教科目專業相關。

3.合作機構營運重點業務與內容、教師專長領域之關聯性。

認列案 系、院主管→教務處/研發處→人事室→推動委員會
異動案 1.教師至業界研習研究時,如計畫內容、期程等有異動者,需在3個月內提出申請,通過系、院教評會後,提送本委員會備查。

2.若申請異動案已有經費補助通過,則需通過系、院教評會後,提送本委員審查及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備查。如有特殊情況,須以簽呈提報。

 

五、依據本學期111.4.19教師至業界研習研究推動委員會決議如下:

(一) 若本校教師執行之計畫符合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產學合作實施辦法」規範,均可申請類型Ⅱ 產學合作(例如科技部專題計畫、教育部計畫及一般政府部會計畫…等)。

(二) 若有執行上述各項計畫,可補提出類型Ⅱ 產學合作申請,將可採計計畫區間110.11.20之後天數,並將提送6月份推動委員會審查,逾期者,不再受理。

六、各階段到職教師執行業界研習研究起算日如下:

(一) 104年11月20日之前到職的教師,6年的起算時間為:

1.第1循環:104年11月20日至110年11月19日(已結束)。

2.第2循環:110年11月20日至116年11月19日(進行中)。

3.之後同樣6年1循環,以此類推。

(二) 104年11月20日之後到職的教師,依到職日起算6年內完成;

1.例如110.08.01到職,則須於116.07.31完成第1循環。

2.之後同樣6年1循環,以此類推。

 

七、如有任何疑義問題,敬請聯繫人事室江承妤(melody@hk.edu.tw或電洽分機2222)。

 

人事室 敬上
111.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