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115年度沙鹿鎮教育會會員會費,自即日起開始徵收,請依本會及縣教育會會員費徵收原則,於114年9月15日(星期一)前繳交會員費,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中縣教育會114年9月1日縣教會字第1140007159號函辦理;本會依此規定須上繳部分費用。
二、依徵收標準:新會員入會費新台幣(以下同)100元及常年會費200元;舊會員收常年會費200元。
三、請各校於本(114)年9月15日(星期一)前將會員費送交鹿寮國中出納組長;會員名冊請寄至p00ard@gmail.com信箱。
四、請踴躍招收新會員,若有中途加入者,請依說明二辦理,並將名冊送本校處理。
五、檢附台中縣鄉、鎮、市教育會會員會費徵收原則(修正後)暨教育會會員名冊空白表供參。
人事室 敬啟
114/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