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
Personnel Office
主旨:函轉勞動部修正「雇主申請聘僱第三類外國人文件效期、申請程序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第3點、第4點之發布令影本及修正規定1份,請查照。
說明:依勞動部114年7月31日勞動發事字第1140511224B號函(如附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