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臺中市政府111年度「臺中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專家學者推薦作業

2021 年 11 月 23 日 人事室

主旨:為遴聘本府111年度「臺中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委員,惠請貴會(校)推薦專門學識經驗之學者、專家,請查照惠復。

 

說明:

一、依據「各級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設置辦法」辦理。

二、為本府遴聘旨揭委員順利,惠請貴會(校)依「各級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設置辦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推薦具有都市計畫、建築、景觀、社會、法律、交通、財務、土地開發、估價、地政或其他相關專門學識經驗之專家學者,並於110年12月2日(星期四)前回復,至紉公誼。

三、另依據「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任務編組作業原則」第六點規定,本府遴聘(派)兼成員及工作人員成員,單一性別比例應不低於成員人數三分之一,爰建請優先考量推薦具專門學識經驗之優秀女性學者、專家。

四、檢附說明一設置辦法及推薦表各1份,供貴會(校)推薦填復參考。

 

P.S:請本校有意參與或單位推薦之教師,請於11/29(一)下午4點前將推薦表及相關文件送至人事室,以利協助辦理後續推薦作業。如有任何問題,請洽人事室承辦人曉蓉(分機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