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1年度臺中市優良教育人員選拔事宜」遴選作業

2022 年 3 月 21 日 人事室

主旨:有關111年度本市優良教育人員選拔事宜,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公私立高中職以下學校:請自即日起至111年5月13日(星期五)止至【本市資深暨優良教育人員資料庫】網站(http://tcgp.hldes.tc.edu.tw/)填報,推薦表留校備查。

(二)公私立大專院校:請將推薦表紙本逕寄沙鹿區鹿峰國小(433106 臺中市沙鹿區星河路209號,信封請備註「111年度臺中市優良教育人員選拔資料」)。

(三)各校辦理優良教育人員評選作業時,請讓校內參與評選人員知悉受推薦人員基本條件符合情形、積極條件之優良事蹟,及是否有本要點第二點第5款規定不得推薦情事,並確實依本要點辦理審查。

三、有關受推薦人員之品德操守部分,請各校於初審時確實嚴格審查,如有不實或舛錯者,將依相關規定議處。榮獲本要點之受獎人員,如有違反教師法相關規定,或違反本要點第二點各項各款情事,經查證屬實者,得撤銷獎勵。

四、有關【本市資深暨優良教育人員資料庫】填報系統操作,請參考該網站之填報說明、登錄等相關作業。若有相關問題,請洽沙鹿區鹿峰國小蘇建豪主任,連絡電話:04-2622-4210轉610。

五、檢附「臺中市優良教育人員選拔要點」、「111年臺中市優良教育人員遴選推薦表」及「臺中市優良教育人員選拔補充說明」各1份。

 

P.S:請本校有意參與或單位推薦之教師,請於4/18(一)前將相關推薦表及證明文件送至人事室。如有任何問題,請與人事室陳曉蓉小姐(分機2223)聯繫,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