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主 旨:修訂本校「出差旅費報告表」,並自111年5月1日起施行,請查照。
說 明:
一、調整表單說明如下:
(一)為加速差旅費審查作業,審核單位欄位刪除人事室及學務處。
(二)修訂表單:
1、FM-11000-035弘光科技大學出差旅費報告表。
2、FM-11000-037弘光科技大學專案計畫出差旅費報告表。
二、自111年5月1日起,報支差旅費請使用新版「出差旅費報告表」,併檢附「已歸檔之請假申請單」作為附件。
三、舊表單使用期限至111年4月30日止。
四、修正表單電子檔案,已刊登於人事室網站(網址:https://reurl.cc/2ZrZea)。
五、若使用系統產出「出差旅費報告表」者,則免檢附請假申請單。報支差旅費請優先使用系統產出報表。
人事室 敬啟
11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