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文者:全校教職員工
主 旨:公告113學年度「弘光科技大學團體保險」之相關事宜。
說 明:
一、本校落實「以人為本,關懷生命」,為守護教職員工健康,連續23年以公費支出全體同仁之團體保險。
二、113學年度教職員工團體保險由「台灣人壽」承攬,相關「公費」團體保險投保內容,詳情參見「表一、公費之團體保險投保內容」。(113.08.01零時起生效)
三、除提供公費團體保險保障外,本校與承保公司協商規劃「自費」團體保險計畫,鼓勵同仁及其眷屬自費投保,以保障家庭幸福安康,詳情參見「表二、[教職員工優惠自費團體保險]」(含續保∕新投保事宜)。
四、113學年度「台灣人壽」將提供以下服務事項:
(一)駐點服務:自113年8月起,以每週四下午14:00-15:00於人事室(A101)駐點,提供辦理團體保險理賠收件、自費加保方案及保險諮詢事宜。如遇假日則提前一日到校服務。
(二)團體旅行平安險優惠合約:本校與台灣人壽簽訂團體旅行平安險優惠合約,優惠對象為本校教職員、學生及其眷屬,均可享受保費優惠費率。如有需要,請與駐點專員接洽。(快樂趴趴GO專案-附件一)
(三)海外緊急援助:連續停留天數不超過90天者,提供旅行事宜協助、諮詢、醫療服務、其他服務;每一事故所提供之救助服務費用上限總額為三萬美元。(海外急難救助辦法) (附件二)
(四)本校保險服務資訊:
承保公司:台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竹塹通訊處
地址:30042新竹市東區林森路174號
電話:03-524-4828 分機209
駐點專員資訊:
姓名 | 行動電話 | 信箱 |
李翊淇 | 0911-491545 | fang9319@gmail.com |
五、如有任何疑義時,請洽詢人事室-蔡亞儒,分機2223。
表一、公費之團體保險投保內容:
保障項目 |
公保 | 勞保 | 公保– 70歲以上 |
勞保– 70歲以上 |
|||
01等級
(未請領重大疾病) |
02等級
(已請領重疾保險) |
03等級
(未請領重大疾病) |
04等級
(已請領重疾保險) |
05等級 | 06等級 | ||
定期險 | 定期壽險 | 60萬 | 60萬 | 60萬 | 60萬 | 60萬 | 60萬 |
重大疾病 | 15萬 | 15萬 | |||||
意外險 | 傷害險 | 190萬 | 190萬 | 160萬 | 160萬 | 190萬 | 160萬 |
燒燙傷 | 55萬 | 55萬 | 55萬 | 55萬 | 55萬 | 55萬 | |
傷害實支實付 | 3萬 | 3萬 | 3萬 | 3萬 | 3萬 | 3萬 | |
傷害住院日額(天) | 1,000元 | 1,000元 | 1,000元 | 1,000元 | 1,000元 | 1,000元 | |
加護或燒燙傷病房(天) | 1,000元 | 1,000元 | 1,000元 | 1,000元 | 1,000元 | 1,000元 | |
骨折未住院(天) | 500元 | 500元 | 500元 | 500元 | 500元 | 500元 | |
醫療險 | 住院日額 (天) |
500元 | 500元 | 500元 | 500元 | ||
加護或燒燙傷病房(天) | 500元 | 500元 | 500元 | 500元 | |||
住院手術(次) | 2,500元 | 2,500元 | 2,500元 | 2,500元 | |||
門診手術(次) | 500元 | 500元 | 500元 | 500元 | |||
癌症險 | 癌症住院 | 1,000元 | 1,000元 | 1,000元 | 1,000元 | ||
癌症出院 | 1,000元 | 1,000元 | 1,000元 | 1,000元 | |||
癌症門診 | 1,000元 | 1,000元 | 1,000元 | 1,000元 | |||
癌症手術(次) | 3萬 | 3萬 | 3萬 | 3萬 | |||
癌症治療 | 1,000元 | 1,000元 | 1,000元 | 1,000元 | |||
職業災害保險 | 身故保險金 | 依職業災害投保薪資
/月薪為主 |
依職業災害投保薪資
/月薪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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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病保險金 | |||||||
失能保險金 | |||||||
喪失工作能力保險金 |
備註:
1.自113年08月01日零時起至114年07月31日午夜廿四時止,依身分別承保等級01至等級06。
2.理賠:意外醫療收據可「副本理賠」(需加蓋醫院院章)。如需申請,請填具台灣人壽保險申請書(附件三)
3.新承保:60歲以上需填寫「台灣人壽團體保險投保申請表暨健康聲明書」(附件四)
表二、【教職員工優惠自費團體保險】
自費投保須知:
一、自費團保費率請見[弘光科大教職員工自費團保說明](附件五)
二、112學年度已參加自費加保,且欲續保113學年度自費方案者,請填妥「弘光科大教職員工自費團保參加申請書」(附件六),於113年8月22日(四)前,將紙本文件繳交人事室蔡亞儒(分機2223)。
三、加保注意事項:
(一)如為113年8月1日起新加保者,需填寫「弘光科大教職員工自費團保參加申請書」(附件六)、「台灣人壽團體保險投保申請暨健康聲明書」(附件四),本次自費案生效日期為113年8月1日,收件截止日為113年8月22日,請將紙本於收件期限內繳交至人事室或台灣人壽保險服務專員,中途加保以收件日之次月1日生效。
(二)新加保人員:保前意外事故/疾病不在承保範圍。
(三)本團體保險生效後,保險效力皆持續至114年7月31日止。
(四)加保於收件日內未補全資料者,該次加保申請不予受理。
四、繳交保險費限以「匯款」或「劃撥」,保費一律以「年繳」扣款,不接受選擇或變更。
※匯款[戶名:台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新竹分公司
代號:005台灣土地銀行新竹分行
帳號:016-001-035413]
※匯款[戶名:台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新竹分公司
帳號:0110-3183]
五、台灣人壽服務專員資訊:
姓名 | 行動電話 | 信箱 |
李翊淇 | 0911-491545 | fang9319@gmai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