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敬請全校專任教師及相關權責單位配合辦理113學年度教師評鑑作業

2025 年 2 月 26 日 人事室

  

 受文者:全校專任教師及相關權責單位

主旨:敬請全校專任教師及相關權責單位配合辦理113學年度教師評鑑作業,請查照。

說明:

  1. 因應113學年度教師評鑑作業,敬請全校講師級以上專任老師(含專案教師)及相關權責單位配合辦理。
  2. 執行期間:113.08.01-114.07.31。
  3. 113學年度評鑑作業時程及重點說明,詳如附件。
  4. 依據「弘光科技大學專任教師評鑑辦法」第3條規定:符合本條各項所列得免評鑑或可視同評鑑成績通過之教師,仍應至校務系統填報教學、研究、輔導服務及技專校院校務資料庫相關之各項資料,未填報者,取消其免評鑑資格。
  5. 為方便教師輸入教學、研究、輔導服務評量資料,教師可利用【教師評鑑導覽地圖】指引查閱評鑑項目及各項輸入畫面連結,功能路徑:登入校務系統(新) > [教師評鑑系統] > [導覽地圖] > [教師評鑑導覽地圖]。
  6. 上述說明敬請全校專任老師務必協助,感謝您的配合並敬祝 教安。

若有未盡事項,煩請您再費心撥冗聯繫各系助理或各評量權責單位負責人。

 

※各評量權責單位及聯絡窗口※

教學:教務處-陳足圓(分機:1201)

研究:研發處-粘鳳玲(分機:2202)

輔導服務(輔導):學務處-白嘉鈴(分機:1601)

輔導服務(服務):人事室-陳秀娟(分機:2225)

系統問題:圖資處-白庭毓(分機:2358)

人事室敬上114.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