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
Personnel Office
主 旨: 「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1年8月17日以臺教高(五)字第1112203367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說 明: 一、 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二、 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部陳佳妏小姐(電話:02-77366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