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雲林縣政府2026頒授雲林之光,鼓勵踴躍送件,請查照。

2026 年 2 月 6 日 人事室

說     明:

一、本案舉薦獎項自114年5月1日(星期四)至115年4月30日止(星期四)(以獎狀/證書日期為止)。

二、請符合表揚門檻標準者踴躍提出申請,說明如下:

(一)符合表揚門檻標準表項次1至項次27、項次29至項次38者,須檢附成績證明(得獎文件)備審。

(二)屬於表揚門檻標準表項次28、項次39至項次70者,須檢附成績證明(得獎文件)、競賽規程(辦法、簡章)及參賽格局達6縣市(含)以上之秩序冊(賽程表)備審。

三、請填寫申請推薦書並檢附前項資料置入信封袋(信封請黏貼附件之封面頁),於115年4月30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以專人遞送或掛號郵寄麥寮鄉豐安國小(638雲林縣麥寮鄉後安村227號),郵戳為憑,逾期或資料不齊不予受理。

四、請於受理期限前,寄送相關資料並至下列連結填寫相關資料:

(一)個人組:https://forms.gle/juuciMSJYfwLy2rt9

(二)團體組:https://forms.gle/a4KMSgbsn5iM592e7

五、如有疑義,請洽本府教育處社會教育科葉老師(05-5522428)或麥寮鄉豐安國小陳瑞旭老師(05-6932759#101)。

六、檢附2026頒授雲林之光獎勵要點暨表揚門檻標準表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