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專案教師申請115學年度減扣授課時數事宜
說明:
一、 依據本校「專案教師服務規程」第13條第2項規定,專案教師到職滿二年,表現優良且符合校務發展需求,單位主管得推薦教師,予以酌減授課時數。
二、 申請條件:
(一)基本條件:截至115年7月31日止在校服務滿二年以上。
(二)表現優良、單位主管推薦、符合校務發展需求。
三、 繳交文件:
(一) 弘光科技大學專案教師減扣授課時數之單位主管推薦表(附件一)。
(二) 弘光科技大學專案教師減扣授課時數申請表(附件二)。
(三) 請提供相關佐證資料,以1冊731資料本為限;佐證資料區間為112.8.1~迄今。
四、 預定辦理時程:
| 序 | 日 期 | 說 明 |
| 1 | 115.2.26(四) | 公告 |
| 2 | 115.2.26(四)~115.3.13(五) | 單位主管推薦、專案教師提出申請 |
| 3 | 115.3.13(五) | 人事室收件截止 |
| 4 | 115.3.16(一)~115.3.20(五) | 人事室彙整作業 |
| 5 | 115.3.23(一)~115.4.10(五) | 召開審查小組審議 |
| 6 | 115.4.13(一)~115.4.17(五) | 校長審閱、核定與公告通過名單 |
五、 符合滿二年之專案教師名單,將另外以信件通知單位主管。
六、 若有其他疑慮,請與人事室承辦張振傑(分機2261)聯繫。
人事室 敬上
115年2月26日